今天,小快将详细的跟大家谈谈我们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如何选择具体的商标和服务项目。 大家在大致确定了注册申请的类别后,就需要考虑选择注册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内容啦。一般而言,大家都需要运用我国商标局编著的《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下文简称区分表)来挑选需要注册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内容。《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5类的顺序排列。 下面就以第三十一类商品为例,简单的跟大家介绍一下《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 第三十类一商品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等。该类商品被分为十个类似群,分别是3101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3102 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3103 花卉,园艺产品,草本植物;3104 活动物;3105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3106 新鲜蔬菜;3107 种子;3108 动物饲料;3109 麦芽;3110 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有的类似群还进行了分段。比如,3105 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就分为两段,第一段商品为“(一)新鲜柑橘310002,坚果(水果)310004,新鲜浆果310013”等30余种商品,第二段为“(二)※新鲜槟榔C310024”一种商品。 小快认为,在选择具体商品或服务内容有如下几个基本原则可以遵循: 1、选择主营业务上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确保基本注册范围
商标注册的目的在于注册后合法的使用,因此将主营业务上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为重要的要求。
案例:一个体户从事啤酒花种植,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请第三十一类商品中“3103 花卉,园艺产品,草本植物”类似群中的“啤酒花(蛇麻子)310073”“啤酒花果穗310038”。
2、选择代表性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节约申请成本
前文也分析过,《分类表》中每一类下的各个类似群都有大量的商品或服务内容,根本不可能都申请。这就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核心的商品和服务内容。简而言之,要选“以一当十”的商品或服务内容。
案例:上述个体户从事了啤酒花种植的同时,还想种植其他的经济植物,比如红辣椒、青辣椒以及数十种的各种草本植物。而发现如果一一罗列申请,那就不是300块钱申请一个商标的问题了,可能需要花上数倍甚至更多的钱才可以。其实,这个也好办,申请人只需要选择“新鲜的园艺草本植物310070”或者“植物310071”就完全涵盖了以上他向申请的所有的商品,完全可以达到一个顶几十个的效果。
3、选择不同的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扩大保护范围
对许多从事某个行业的申请人而言,希望以最小的成本,尽可能的扩大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而商标注册申请是按照类别和申请数量收费的,在已经选择了注册类别的情况下,就需要以尽量少的商品和服务内容涵盖整个类别。其中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选择在某一类别下的不同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
案例:某申请人希望花最少的钱在第三十一类商品上注册商标,并获得该类别所有类似群的保护。上文已经介绍,第三十二类商品分为10个类似群,其中的“3105 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又分为互不类似的两部分。那么申请人只需要在“3105 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的两部分中各选出一个商品,在其他九个类似群中各选出一个商品,共计11个商品进行注册,就可以把整个第三十一类商品都保护起来,其他人就不能再在第三十一类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了。
4、选择交叉检索或跨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简单实现跨类别保护
对于商标注册而言,就是要通过有限的投入,获得最大化的注册保护。因此,而有交叉检索或跨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则可以容易的达到这个目的。花粉(原材料)与2904食用花粉类似。
案例:某申请人从事花粉生产,经过查询,发现想在第三十一类和第二十九类都有与花粉相关的商品。第三十一类的商品是“花粉(原材料)310057”,第二十九类的商品是“食用花粉290134”。那么申请人如果在两个类别都提交注册申请,需要花费2个商标的官费和代理费用。但如果申请明白可以跨类别保护,则只申请第三十一类的“花粉(原材料)310057”即可,也能达到相同的保护目的。
5、如找不到十分确切的商品与服务内容,可选择与之相近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
我们的经济社会现在发展十分迅速,各种商品与服务日新月异,而《分类表》中的商品与服务内容是有限的,这样就肯定会出现找不到与现实情况对应的商品与服务的时候。这个时候,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些含义广泛的、外延较大的商品与服务内容进行申请,达到注册保护的目的。
案例:某申请人从事新型的化学品的研制生产,却发现在《分类表》中找不到确切对应的商品。其实,在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的化学品等)中,有一个商品是“工业用化学品010176”,属于该类别的“超级商品”,完全可以涵盖申请人的新型化学品。只需申请这一个商品,就是再研发更多的新型化学品也都已经被包含在其中了,都可以获得注册商标的保护了。
如果亲们需要申请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内容实在无法在《区分表》中找到对应的内容(连相近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也找不到),也可以填写非《区分表》里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就是说,亲们自己给商品或服务取一个名字,并对此商品进行描述。但在此要提醒亲们,商标局对非标准商品(服务内容)有权不接受从而导致亲们的商标注册申请失败。因此,一般不提倡亲们申请非《区分表》内的商品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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